揚子晚報訊(記者 仇惠棟)10月9日,南京地鐵三號線隧道險遭不測,南京南站某房地產項目在地鐵3號線某區間特別保護區內違規施工,擊穿隧道管片頂部。記者從昨日舉行的全面貫徹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大會上獲悉,執法部門對施工單位處以15萬重罰。
  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規定了地鐵控制保護區的範圍為: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;地面車站和地麵線路、高架車站和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;出入口、通風亭、冷卻塔、主變電所、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(構)築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範圍外側十米內。 所有市政、開發等建設施工項目在控制保護區內進行作業,必須提前進行安全評估,制定軌道交通設施保護方案,並經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,嚴格按照獲批方案進行。
  南京地鐵交通設施保護辦公室負責人趙德洪介紹,今年以來,他們已經查處了各類違反這一條例的108個項目,目前已整改了85個項目,還有23個正在整改。最為嚴重的一起發生在今年10月9日,南京南站某房地產項目在地鐵三號線某區間特別保護區內違規施工,擊穿了正在施工地鐵隧道管片頂部。“好在地鐵3號線還是建設階段,如果運營了就會造成車毀人亡的重大惡性事故。這次我們處罰了施工單位15萬,按條例處罰的上限是20萬。”趙德洪說,施工單位闖禍後及時進行了上報,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。接下來將對這一破損點進行恢復。
  這是南京建設地鐵以來遭遇的第二起隧道被打通事件。上一次發生在2011年,在建的南京地鐵一號線南延線小龍灣站,附近施工單位違章操作將隧道打通。對公眾而言,印象較深的地鐵受傷事件是發生地鐵二號線金馬路站區段,由於上面長期堆土超載,造成地鐵隧道管片裂縫,最終修複花了800多萬。據悉,南京地鐵交通設施辦公室目前配備了5台執法車,今後將進一步嚴查運營及在建地鐵保護區附近所有施工項目。  (原標題:樓盤施工擊穿3號線隧道頂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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