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北京2月8日消息(記者車麗 河南臺記者劉鵬飛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春節假期,有許多勞動者因為處在特殊崗位,無法和家人團聚。根據規定,春節加班,初一到初三屬於法定假日,安排加班應支付不少於平日的300%工資,只能給加班費,不能用補休來替換。然而假期過後,加班費支付卻成了部分中小企業的頑疾。
  田女士是河南洛陽一家汽車專營店的售後服務人員,單位安排田女士從初二到初四要加班三天。對於這個期間加班費的支付,田女士說:
  田女士:我們這,年三十到初七加班都是按全年調休價來算的,不增加額外的加班費,年三十、初一、初二這三天如果你加班了,每人會在全年調休的基礎上再多發50塊錢。
  採訪中記者發現,春節期間加班的勞動者大多主動接受了單位的加班安排。但對於加班費如何支付,多數勞動者並不清楚。即便知道用人單位加班費如何發,所發費用也遠低於法定要求。安徽某大學畢業兩年的小王,春節也在企業加班。
  小王:3倍工資,從來沒有過,那節假日該上班就是正常的,3倍工資那隻是寫下來,寫在條文里的,或者是傳說中的3倍工資,但是實際上從來沒有,理想與現實總是有差距的。
  “三薪”、“雙薪”只是“畫餅”,辛苦加班卻拿不到應有的報酬。但大多數勞動者只是敢怒不敢言,原因是在供大於求的人才市場中,員工擔心丟掉工作。
  小王:沒有,除非你不想幹了,那領導給你多少就是多少,3倍工資就別想了吧,除非不想幹了,然後找個茬,然後要點錢,跳槽差不多能去要3倍工資,一般情況下不會去要的,如果想長期乾的話。
  對此,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表示,總的來看加班工資支付情況在好轉,但的確仍有部分企業存在問題。工會要通過多種形式幫助職工取得合理的勞動報酬。
  鄒震:對於企業如果是違法違規不予支付工資,我想工會應該做幾件事,一個我們要積極向企業方進行協商,要求他們依法支付,如果這個企業拒不支付,我們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要求他們加大執法力度,如果形成了法律糾紛的話,我們工會應該第一時間我們為他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。  (原標題:部分企業春節加班費低於法定要求 勞動者敢怒不敢言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k04bkve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